突出“实”字,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机构编制工作制度。适应编委工作领导体制调整要求,修订完善《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主要职责、厘清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建立会议和审批等工作制度。二是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机制。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调整优化。印发《云龙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议事协调机构周期管理。三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配套办法。先后制定《关于建立股级领导职数预审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实名制平台系统管理使用的操作办法》以及编制前置审批、内设机构设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确保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设立机构、配置职能、审核编制、管理数据。
突出“严”字,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以“三定”规定为抓手,督促各部门严格按“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职。 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维护数据信息,为《条例》的科学执行提供数据保障。二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要求。严守机构编制底线,严禁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在全区开展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各单位整改落实,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强化机构编制作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在机构管理、人员调配、岗位设置、干部配备、工资核发、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前置基础性作用。将机构编制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