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继续坚持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贯彻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全面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全力打造新时代“法治编办”。
一是以理论学习为引领,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将理论学习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及释义、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学习,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者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
二是以规范程序为基础,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设立机构,严禁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和变更机构名称等问题。用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维护更新各项数据信息,切实做到数据准、底子清、情况明,避免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全程参与和跟踪问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机构编制全程监管。强化结果运用,按照“三定”规定推动各部门单位履责尽责,对涉改部门单位职责调整、机构编制事项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坚决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