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委编办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为全年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制度建设、跟踪问效、协同监督、年度报告四项核心工作,加快完善全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培训。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机构编制重要中心工作。根据《条例》适用范围,依托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资源,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培训。制作《条例》学习宣传短片,在主体班开展《条例》常态化视频学习,介绍《条例》精神要义和政策内容,提升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把握度,突出强化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是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建设。按照上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已经制定的《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事业使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的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吴江区机构编制事项操作规范》《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操作规范》《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职数操作规范》《吴江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控制数操作规范》,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多个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合法合规。
三是围绕职能开展跟踪问效。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督促部门遵守《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每季度核查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上半年,累计跟踪问效103家区属事业单位,推动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掌握事业单位实际运行情况,为推动机构整合、业务融合、优化力量配备,摸清底数、夯实基础。
四是加强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将机构编制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参与巡察期间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三责联审”中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上半年,对区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4家区级机关以及东方国资、文旅集团2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是否按照核定职数进行规范用职审批,对发现的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规划化水平。
五是及时准确落实报告制度。根据《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对照报告要求事项,认真自查机构编制重要工作,撰写《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如实逐项报告全区有关机构编制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