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信用意识,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促进事业单位诚信开展业务活动,苏州昆山市委编办多措并举,全力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规范事业单位业务行为,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坚持宣传引导全方位,确保信用根基“夯得实”
一是做好诚信宣传。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注重信用宣传,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事业单位的守信意识,使“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处处受限”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法规教育。督促事业单位诚信报送年度报告,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严格依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增强事业单位守信履职观念。三是规范数据信息。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实现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台账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底数清楚、登记情况明了,做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同步推送,为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准确无误的基础数据保障。
二、坚持信息公示全要素,确保信用约束“扎得紧”一是登记管理信息公示。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及时发布公告,全面公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确保社会信息查询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年度报告及抽查信息公示。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有序组织事业单位法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抽查,依托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将年度报告内容和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三是异常名录信息公示。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将有异常情形失信行为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异常名录,通过“信用昆山”平台将其事业单位法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日期、列入情形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相关义务。
三、坚持监督管理全覆盖,确保信用应用“行得远”
一是严把登记入口“限制进”。严格执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利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的警示功能,对拟任的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进行核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律不予登记。二是严肃过程监管“清理出”。现任法定代表人因个人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通报主管部门督促其整改失信行为,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冻结其法人证书并要求主管部门撤换法定代表人。三是严密部门协作“联合惩”。加强和信用公示系统联动推送,对失信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约束,提高信用监管的执行效率;密切和登记管理系统的信息衔接,对失信事业单位证书有效性进行监管,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对其证书进行冻结;密切和证书使用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对失信事业单位证书使用进行限制,停止办理其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