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有效推动审管衔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相城区整合数据资源和人员力量,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靶向施策、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构建了以权责事项为边界、以“互联网+监管”为手段、以制度优化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四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以权责为边界,细化任务分工。印发《关于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协调发〔2021〕1号),明确要加强备案事项监管、规范审批下放流程,进一步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强化业务协同和培训指导,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形成了《相对集中工作许可权审管衔接事项清单(第一批)》,将16个部门共计152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清单范围,实现监管事项动态化、标准化管理。针对需进行现场踏勘、听证、招标、专家评审的重大审批事项,明确审批部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双向推送。
二是以制度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政办〔2021〕26号)、《相城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相协调发〔2021〕2号)。明确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梳理“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申请人承诺—审批决定”的办理程序,在此基础上,首批梳理20个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范围,制定告知承诺制格式文本,着力打通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推动放开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暂行办法》按照审管一体和审管分离情况分别明确后续监管范围,从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失信惩罚、行政责任和审批监管闭环等4个方面强化相关责任,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是以网格为基础,深化执法协作。创新探索“在线核查为主、现场核查为辅”、群众监督和行政核查相结合、分级分类精准监管等形式,形成事前、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全闭环机制。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调整基层综合网格至500个,配置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一长两员”,共覆盖工作人员5052名,进一步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有效发挥部门合力,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重点监管等多种方式,实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2021年通过专业巡查累计上报工单15389件,办结率97.3%,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以数据为支撑,强化信用监管。积极探寻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夯实信息数据管理基础。有序推进相城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建设完成区电子证照库,持续深化“三类五库”建设,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监管流程再造优化,形成区镇联动,政府、机构、企业、协会四方合力,日常监管、云端监管、社会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5种方式的共管共治共享模式,确保数据质量和数量同步提升,企业信用画像不断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