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职责分工办法、协作配合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逐步建立监管执法部门、县镇之间协作机制,完善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根据上级部署,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执法机构进行职能和资源整合,在去年完成市场监管、农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领域“三定”印发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目前,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机构挂牌已全部到位,保障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体化”运作。加大向镇(街道)延伸力度,综合执法队伍内设了基层中队,并同步下沉了人员。
三是做好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划转。积极推进跨部门行政处罚权划转工作,今年5月、6月,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3个领域合计118项处罚权相对集中议题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以县政府名义上报了有关请示,待省政府审批。
四是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权承接准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在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监管在编人员55人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执法工作需要,另配备综合执法在编人员70人。会同县司法局开展县镇执法专项培训,共计283人参与培训,有序完成镇(街道)执法证换发工作,确保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五是加快综合执法新模式构建。根据县主要领导“高标准、高起点”要求,完成县域治理联动指挥中心方案拟定工作。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模式,综合考虑县委编办、政法委、县工信局上级有关建设要求,完成建设方案拟定工作,正由县工信局牵头积极推进,拟以数据中台为基础,对接党建系统、数字城管系统、政法委综治网格化系统、12345热线平台及乡镇一体化平台,整合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信息,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应用,加快构建集指挥调度、互联互通、行政问效于一体的区域联动指挥体系,切实提升县域现代化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