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沭阳县委编办积极发挥机构编制绩效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进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一、把准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方向盘”。始终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把《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评价内容进行量化赋分,将机构编制纪律挺在前面、贯穿始终,认真当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守门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明确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计量尺”。根据县委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制定“三定”规定职能履行情况评分细则表,重点将主要职能履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查处不按照“三定”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的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增强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政策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推出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特色菜”。制定各科室绩效管理评价工作责任制,将省、市委编办工作任务、县委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改革创新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纵向分解到月份;各科室于每月初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月底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倒逼各科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绩效管理项目任务,积极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