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简化网上办理流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梳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环节,完善各类文本、通知书模板,将所有登记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服务指南、表格填写说明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公示,将各类申办登记管理事项全部纳入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回复。
二是提高网上办理效率。进一步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提升不见面审批效率,实行登记管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网上“一条龙”服务,实现全部事项“不见面审批”。行政相对人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交真实纸质材料的电子图片,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核对上传材料无误,按程序制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寄送至行政相对人,压缩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时间,所有事项办理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