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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1-12-24     稿件来源:    

  为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相城区委编办结合实际、着眼实效,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问效三个关键环节下真功、出实招,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全流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助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抓手。 

  一、以改革创新的理念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 

  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勤于研究作为首要任务。早在20179月,区编委主任改变以往由区长担任的惯例,由区委书记亲自挂帅,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机构编制事项,亲自推动部署各项改革创新,带动形成了坚强有力、上下贯通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班子。二是把注重问题导向、敢为人先作为基本方法。针对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不足等问题,结合中央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契机,立足相城实际,敢为人先、积极探索,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标准化制度体系,为打造上层统筹有力、中层运转高效、基层做强做实的治理体系做好机构编制保障。三是把增强本领学习、严于律己作为内生动力。以专题学习会(晨读一刻早读课、午修一时必修课、“他山之石”学习会等)加强办内融会贯通,提高担当作为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底气。构建标准化工作机制,通过汇编《相城区机构编制工作流程》《机构编制工作文件选编》等,建立标准化监督检查清单,为机构编制干部迅速熟悉监督检查业务、高效履行职能提供机制保障,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法定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发展。 

  二、以系统联动的思维打造监督检查制度体系 

  一是打造标准化指标体系。制定出台《苏州市相城区机构编制责任标准化检查办法(试行)》和《苏州市相城区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2个规范性文件,完善《苏州市相城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市相城区机构编制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配套办法,初步构建以两个《办法》为核心、相关配套制度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在主体、程序、形式等方面做出规范,在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建议上做出标准,实现程序性规定和实体内容要求双统一,并通过定期培训结合业务辅导,努力做到机构编制新进人员能够一学就会、一用就灵二是制定规范化流程要求。明确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报告主体为区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明确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标准化检查办法找准领导干部初任、任中、离任三个节点,在单位主要领导调整时,第一时间发放机构编制责任工具书,告知机构编制责任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学习资料清单,并通过座谈调研、书面函告等方式定期沟通提醒,全面掌握该单位机构编制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通过督查关口前移、闭环式监督检查和全覆盖报告制度,有效降低了因不知不懂不会闯红灯的概率,以关键少数带动机构编制管理效能的整体提升。三是加强协同化联动合作。内部协同+外部联动的方式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编办内部加强联动配合,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年报等工作统筹安排;另一方面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区委巡察与机构编制责任检查协同推进机制,以及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审计局的联动联办机制,实现了相关工作信息的共享查阅。将机构编制责任标准化检查办法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相关要求,纳入区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以平时监测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加强机构编制责任落实。 

  三、以实效到位的作风彰显监督检查工作的价值作用 

一是编制就是法制理念深入人心。结合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以及两个《办法》的深入实践,以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的方式督促各单位做到学习领会到位、贯彻落实到位、纪律执行到位,编制就是法制已成为各单位广泛认同、自觉遵守的观念,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政策水平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编办条线科室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办内科室联动,密切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审批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到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二是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得到强化。《办法》出台以后,通过具体时间节点进行标准化检查和报告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对各单位年度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实现了精准把控、定向监督,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效落实。严格执行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各单位使用职数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并在干部配备、调整后按程序到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全流程刚性约束作用。三是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不断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抓住机构改革、基层“三整合”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调研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用好机构编制评估、跟踪问效、职能运行监管、履职考评等手段,对各单位机构改革后实施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职责整合和承接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保障中心改革任务,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相关领域、部门和关键环节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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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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