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围绕实现“四清两对应”,精心组织、频出实招、重视法治,纵深推动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夯实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部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一盘棋”。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出台《海门区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时间节点、方法步骤。编制《海门区机构编制核查操作手册》,对核查内容、核查标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部署,对各个环节具体任务进行了系统培训,规范全区机构编制核查的方法和程序;工作组通过QQ群“线上”答疑、面对面“线下”指导,有力推动各单位核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是注重多措并举,织牢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一张网”。强化自查自纠。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四清”要求,各单位整理相关文件依据,核对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和实名制数据,并进行交叉比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集中核查。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依托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比对;按照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30%的比例,采取集中对账或现场查验的方式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重视部门联动。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工作;建立囊括全区相关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沟通机制,做到及时沟通、迅速反馈、共同进步,保证核查工作顺畅开展。
三是坚持从严要求,突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一把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可靠;对于瞒报、提供虚假信息等严重影响核查质量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数据安全。用好群众监督,要求各单位在本单位指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及时收集反映问题,按规定作出调整与改进,并在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及时撤除。注重结果运用。依托此次机构编制核查,全面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并将核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审批、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