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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四个结合”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赋能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1-12-14     稿件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    

   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以“四个结合”强化监督手段,将监督检查打造成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守牢机构编制政策红线的“利剑”。

  一是与实名制系统管理相结合。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结合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夯实实名制系统有关工作,实行人员编制动态管理,实现人员底数、领导职数、编制数据清晰准确;同时,实时监测各单位领导职数配备、人员变动情况,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定期对人员数据及变动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与人事工资管理相结合。通过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构建监督检查“联合体”将组织、人社的干部任命、人员调动,严格规范在“三定”范围内,财政部门以此列入财政预算并核拨经费。同时,加强督查结果的运用,形成机构编制与人员调配、工资统发整体联动、相辅相成的监督检查体系。  

  三是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编制”,以区委机构编制门户网站为依托,对不涉密的机构编制信息向社会公开,强化公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建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12310”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助力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与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客观地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产生原因,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并对整改情况及时督促跟进,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及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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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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