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委编办不断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树牢“大生态”观念,坚持一体化布局、智慧化联动、实战化防控,推动机构职能体系整体重塑,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镇江市一水横陈、连岗三面,山在城中、城在山里,素有“城市山林”美誉。近年来,镇江市坚定不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不断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机构职能体系整体重塑,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树牢“大生态”观念,推动整体治理“一个层级管统筹”
一是突出全域全局,系统改革管理体制。进一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要求,强化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调查处理跨区域重大案件职责,将辖市区生态环境局调整为市派出机构,强化现场环境执法,有力推动太湖综合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等重大环保任务责任落实。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调整优化治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的权威性、有效性,改变以块为主的执法与监测治理模式,将辖市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机构调整为市级统一指挥和管理,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和工作实际,合理统筹优化人员力量,确保一线工作需要。健全与属地管理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工作机制,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质控、危废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手段监测联网企业,助推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三是强化协同协作,统筹管理技术服务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科学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生态环境系统承担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环保宣教、危险固废处理等职能的15家事业单位上收市级,系统整合为市生态环境保护调度中心、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公共关系中心,有力推动省级以上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改革承诺制工作试点。
二、坚持“一体化”布局,推动综合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一体布局,构建全市执法“一盘棋”。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理顺职责关系,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统一行使生态保护执法职能,在各板块设置分支机构,形成“市级统筹、上下联动、一体运行、及时响应”的精简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是减负赋能,提升一线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权责明晰有效机制,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制定《镇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以清单方式对执法事项范围进行规范,更加聚焦主责主业,确保服务发展有抓手、有力量。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创新普法与执法联动,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扩充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实现清单企业数量翻一番。
三是向内挖潜,提升基层一线能力。对生态环境保护等实行以市级执法为主的领域,推动执法人员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以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为依据,对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跟踪问效。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优化完善操作流程。对重点监管产废单位,建立专家规范化评估机制,完成全市涉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企业全覆盖检查。坚持以战为练,开展执法案例分析、无人机巡查应用、数据研判应用等技能比武竞赛,提升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
三、坚持“智慧化”联动,推动精准治理“一个平台管调度”
一是联动管理,由“撒网式”向“精准式”转变。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建生态环境保护调度中心,构建形成生态环境问题“交办-落实-反馈-督查”闭环管理机制。依托镇江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基础底座,开展污染问题线索全面收集、全流程监管及分析等,实现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和现有信息技术成果互联共享、业务互通。
二是数据赋能,由“靠人盯”向“靠数治”转型。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组建镇江市数据室和数据分战队,强化“非现场”数据研判,构建“非现场”监管线索池,建立市级“非现场”监管线索任务中心,运用大气走航、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技术手段,对不法排污等生态违法行为精准打击。
三是研判预警,由“事后罚”向“事前防”转变。依托大数据、物联网感知网络等技术手段,整合企业排污许可、在线监测、能源消耗等全维度数据,实时识别污染物浓度异常、排放总量超限等潜在风险,及时推送给责任单位自检自纠,形成预防性监管与刚性约束的有机衔接,强化预警管理、溯源追踪,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档案,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实现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受理信访举报同比下降。
四、坚持“实战化”防控,推动常态治理“一个中心管应急”
一是聚焦功能需求,优化机构职能。结合机构改革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整合全市6家事业单位组建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承担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调查职能,根据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流域沿岸等布局,综合设置覆盖各板块的分支机构,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控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二是强化应急防控,完善工作机制。聚焦提升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防控机制,推动全市环境风险企业绘制环境应急预案“一张图”;在重点化工开发区建成三级防控体系,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环境应急救援小分队;与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公安等部门签署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等。
三是注重平战结合,提高履职效能。实施“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对预案编制和备案、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等进行指导。对属地和企业(园区)进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推进近零碳岛建设、帮扶5家企业(园区)入选首批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名单,积极助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此文在《中国机构编制》2025年第6期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