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苏州市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助推全市各级矛调中心建设,着力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市域一体、专综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机构建设。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县级市(区)和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整合原有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机构功能,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管理的矛调中心。选取张家港市、吴江区、姑苏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探索设立矛调中心机构,强化机构编制资源服务保障。截至2022年底,各县市(区)、镇(街道)两级矛调中心全部建成运行。
二是强化资源整合,提升实战能力。依托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做到“一个号码受理、一条热线贯通”。矛调中心整合了来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咨询、形势分析和决策建议等职能,汇聚纪检、公安、检察、法院、人社等条线资源,灵活采取成建制进驻、科室常驻、单位轮驻、共建力量进驻等多种形式,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服务。吸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心理服务、公益组织、仲裁、鉴定、律师等社会力量,对社会矛盾纠纷及群众来访诉求实行集中受理,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研究,出台县级市(区)矛调中心验收考核办法,细化制定15项考核指标,将验收结果纳入全市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市委编办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展开联动,强化验收成果运用,支持条件成熟的矛调中心机构发展壮大。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设立“无差别窗口”,一窗受理群众提出的全部事项。健全与入驻单位的业务协同对接机制,准确区分事项类型,分类流转并导入相关办事程序,优化内部流程,实现受理、流转、办理、反馈、评价的业务闭环,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苏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