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总要求,抓好考前、考中、考后三个环节,持续优化全周期机关绩效管理,进一步释放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的激励效应。
“考前”指标设置“科学化”。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考核指标设置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质量发展决策,体现南通发展的特色和规划,引导各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大局,增强指标设置的聚焦性。落实综合考核指标管理办法,统筹考大事要事和为基层减负等要求,减少对常规性、事务性工作的考核,增强指标设置的精炼性。组织86个市级机关单位以部门职责为依据,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差异化进行工作目标规划,并特别为垂管部门量身定制服务地方工作目标,增强指标设置的针对性。
“考中”评价机制“制度化”。陆续出台《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日常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预警办法》等文件,构建环环相扣、持续跟踪的考核体系架构,为推动考核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将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分解到季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严格执行“月度考评、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平时考核机制,创新将预扣分整改返还成绩计入年度考核得分,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平时、考在日常。
“考后”结果运用“刚性化”。出台《关于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的若干举措(试行)》,将考核结果与通报表扬、评先评优、奖励分配、选拔使用等紧密结合,着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与机构编制管理的衔接运用机制,将绩效考核信息作为分析研判机关单位职能运行的重要依据,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用在高质量发展最吃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