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南通通州区委编办持续推进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4-01     稿件来源:    

近年来,通州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地,着力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持续提升基层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聚焦厘清职责边界,“无缝衔接”推动执法监管。压实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依据《通州区赋予各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通州区镇(街道)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及《委托事项清单》等文件,围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7个重点领域事项,明确法定、赋权、委托权力事项来源,细化权力清单行使范围,厘清区级部门与镇街执法管辖权限,进一步梳理规范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执法监管领域“不多、不漏、不重”,权力行使无缝衔接。

聚焦整合执法资源,“攥指成拳”夯实执法力量。优化整合区级部门内部执法资源,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内由多个科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对外统一行使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有效避免了条块分割、多头执法、衔接不畅等现象,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整合职能相近、对象相同、方式相似的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等4个领域的相关执法机构,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一个主体来统一行使,通过跨部门、跨行业整合,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相关队伍整合后,突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按区域设置执法中队,将8成以上的执法力量调度到基层一线。

聚焦下沉执法力量,“戮力同心”赋能基层治理。持续放权赋能,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等契机,将区级执法人员134名编制和102名人员下沉到各镇街。严格落实基层综合执法人员配备到位,明确经济发达镇、市属重心镇配备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16名,一般镇街不少于12名,并按照1:3比例配备执法辅助人员,并实行“专岗专用”,不得调用于其他执法岗位。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构建上下贯通、纵横衔接的执法体系,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苏ICP备12035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