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扬州市江都区委编办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内外“双联动”监管模式,通过内部流程优化和外部协调配合,有效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
以科学流程推动编办工作“一盘棋”。通过编办内部业务科室之间互联互通、紧密衔接,建立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科室联动机制。一是机构编制审批联动。将事业单位登记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此判断出该单位申请内容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同时是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与机构编制事项捆绑,成为登记科检查问题单位整改落实的抓手。二是机构编制评估联动。将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与机构编制评估核查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即“上一次门,办多项事”,既提升登记科对事业单位抽查覆盖率,又减少对事业单位的打扰。在参与实地评估过程中,登记科人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给予提醒纠正。三是实名制管理数据联动。推动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信息的共享和共用,借助实名制系统实时更新的优势,每季度将事业单位登记系统中的数据与实名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对登记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方面进行梳理,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与登记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协同高效织密日常监督“一张网”。一是夯实联动基础。制定《江都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动工作办法》,由编办牵头,联合发改、财政、人社、审计等相关部门搭建起多部门间的业务联动、信息共享的监管平台,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二是细化任务清单。条目式制定监管职责清单,细化监管部门监督职责、参与工作内容、配合事项,注重各环节间的配合衔接,让各监督部门明确自身工作流程,清楚在整个流程所应担负的监督责任,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三是协调配合联动。将联动监管融入到“重点监管+全面监管”当中,构建贯穿全周期的监管服务链条,打造登记机关牵头,监管部门查问题,举办单位抓督促,事业单位落整改的监管模式,彻底转变登记管理部门“孤军奋战”的困境,以推动事业单位的持久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