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扬州市高邮市委编办三举措强化开办资金规范管理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8-02     稿件来源:    

推进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规范管理是保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护社会各方合法权益、规范登记行为的重要体现。扬州市高邮市委编办坚持三举措,督促事业单位及时变更开办资金,保障事业单位资金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抓住契机推动变更。充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2个重要契机。检查先行重点突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场所人员、询问运行质态、查看实时资产负债表等方式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资金变动情况,对资金变动幅度超过20%的事业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年报兜底全面摸排。年报时通过比对证书登载资金数与各事业单位上报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年末数,超过幅度的单位在退回理由中明确要求先行办理变更登记,并通知举办单位。在完成变更登记后重新受理年报申请,着重审核系统开办资金数是否已更新为变更后数值。仅2023年度报告过程中共办理60余家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分类施策推动规范。统筹考虑年报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几种情形,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无独立账户且开办资金少于5万元的事业单位:向其法定代表人及主管部门宣传《江苏省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并强调县级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不得少于5万元,要求其按照规定先行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对于因业务开展资金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20%的事业单位: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参照“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发布的格式文本并结合自身实际写明变更理由附年度资产负债表先行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净资产年末数为负数的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对接,要求其出具情况说明,明确净资产为负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措施,采取举办单位注资、强化资产监管等方式确保下一年度年报前解决资产为负的问题。

常态长效推动提升。梳理重点检查台账。通过登记系统梳理事业单位变更信息,将有独立账户事业单位筛选出并建立重点检查台账。其中10年以上未变更开办资金为一类;5年至10年未变更为二类;3年至5年未变更为三类。在改革回头看、双随机一公开等实地检查活动中重点关注前两类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其资金流转情况,变动幅度一旦超过红线即当场提出变更要求,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建立资金预警台账。依托省登记系统导出近三年年报信息,整合对比各家净资产年末数。标记连续三年净增长或净亏损事业单位作为年度重点关注单位并每年更新。在日常受理变更登记事项过程中如遇标记单位,提醒其自查净资产实时数额,一旦“超标”,即可同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运用登记问题台账。将净资产年末数为负数的事业单位列入登记问题台账,要求其每半年提供资产负债表,记录和对比净资产数额,重点查看净资产数额是否“转正”、举办单位是否采取注资等相应整改措施,并督促其于每年年底前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确保开办资金数额尽快“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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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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