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扬州市邗江区委编办“四个强化”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5-09     稿件来源:    

近年来,扬州市邗江区委编办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健全制度体系、凝聚监督合力、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策宣传”提认识。注重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将省委编办编印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法规制度选编》作为区委编委会、编办主任会重要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法制意识。注重加强与市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沟通协调,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学习计划,邀请市委编办相关领导进行专题授课,借助邗江机构编制网、机构编制工作群等线上平台,多角度、深层面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营造浓厚的机构编制法治氛围。

强化“制度建设”促规范。拟制出台《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扬州市邗江区机构编制事项报批制度须知》,将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申报细化为“沟通衔接、动议研判、申报请示、受理审核、调研论证、审议决定、上报审批、行文批复、组织实施”等9个环节,对各环节内容逐一规范并明确具体要求,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在法制轨道和制度范围内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组织各部门向区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并向上级编委报告全区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强化“部门联动”增效益。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监督范围,聚焦机构调整、用编进人、人员分配等关键环节,结合巡察、审计、机构编制评估、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加强与组织、人社、纪检和审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共享,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和力度,不断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力争从源头防范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强化“专项检查”促整改。充分发挥评估、督查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的推动作用和职责履行的引导作用,按照“立体化、多维度、全方位”评估要求,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认真组织“涉粮问题整改”专项检查,对相关单位涉粮职能履行、涉粮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粮食执法工作人员履职和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地督查,形成座谈会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针对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的科室运行的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送达“督办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有效发挥了监督检查的“纠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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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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