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盐城东台市委编办从三个方面着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使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事前”紧扣制度主线,树牢规范导向。聚焦“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原则,对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实行统一管理。出台《东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对用人单位、用工岗位、用工形式、工资来源等方面予以规范。强化前置审批,严格落实动议、论证等程序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用工数量,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编外用工控制数的,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通过予以执行。执行审批备案制和年审报告制,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编外用工约束机制。
二是“事中”强化效益管理,激发队伍活力。紧扣全市发展战略和民生保障需要,统筹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动态管理机制,对职能萎缩的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调整收回编外用工限额,切实保障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事业发展用人需求。采取“管理+技术+辅助”人员结构模式,推广采用服务外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市场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探索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岗位分类,区分从事执法辅助、普通辅助、专业技术、后勤服务、其他事务工作等岗位类别和岗位职责,借鉴警务辅助人员分级管理经验,探索建立编外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等相挂钩的待遇调整机制。
三是“事后”紧盯责任落实,延伸管理触角。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关口前移,细化编办、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招录、使用、考核等全流程管理。实施扎口管理,对全市各部门单位2000余编外用工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一人一档”的精细化管理。实行编外用工情况登记、额度核定、协议合同等材料年审制度,对部门岗位职责、用工形式、工作任务落实、规章制度遵守等方面开展不定期专项核查,推动建立“以查促管”的动态调控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