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行政效率,苏州市吴江区委编办坚持控总量、促规范、强监管,不断提升编外用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建章立制,严控总量。出台《苏州市吴江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施意见》文件,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规范编外用工。明确适用范围,将编外用工分为一般辅助类、技能保障类和特设类三类进行管理。推进服务外包,将物业管理、安保工作、绿化养护、餐饮服务等岗位外包,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确定人员总量,在多次统计调研,摸清编外用工底数的基础上,通过“用工单位自查、部门联合审查、编委会议审议”的方式,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控制数。调整后,除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外,机关单位编外人员下降了33.36%,有效控制编外用工规模。
二是精细管理,力促规范。编外用工日常管理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申报审核,区委编办根据区委编委核定的编外人员控制数,审批用工单位的使用编外人员控制数申请;统一招聘派遣,区人社局对编外人员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用工单位、编外人员分别与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和派遣合同;统一薪酬体系,区财政局对编外用工经费预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社会平均工资等指标,测算制定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和工资总额;统一日常考核,区人力资源公司及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编外用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编外人员的档案管理,用工单位负责对编外人员进行日常考核,编外人员接受区人力资源公司和用工单位双重管理;统一入库管理,建设“吴江区编外人员管理系统”,对编外用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完善编外人员实名制管理,编外用工增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不断强化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监管,提升质效。编办、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监管机制,对用工单位是否超控制数使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经费支出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核实,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加强对编外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日常考核,切实管好用好编外用工。区委编办根据用工单位职能调整、人员编制增减或阶段性工作任务结束等情况,及时调整用工单位的编外人员控制数,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