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持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通过统筹整合资源、加强业务培训、坚持赋权扩能等方式,加快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织密基层执法“一张网”,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统筹整合资源,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根据各执法队伍的力量配备和执法实际情况,采取三种模式积极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一是人员直接下沉,如城管执法领域,将现有城管综合执法80%以上的力量下沉至镇(街道),与镇(街道)原有城监执法力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整合,由相关镇(街道)直接管理使用,目前,已有97名城管执法人员下沉至11个镇(街道)。二是在基层设机构,如生态环境领域共设了6个分局,每个分局负责1-2个镇(街道)的执法,确保基层生态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在11个镇(街道)均设置了分局,在基层驻点开展下沉执法。三是按区域执法,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领域在各执法大队设立若干中队,分别对应2-3个镇(街道),按区域分片下沉执法。通过多种模式,下沉执法力量,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建强基层执法队伍。通过推进“励兵强盾”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分类化、精准化、实战化的培训路径。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实效化联动培训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效能。同时,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镇(街道)每年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把人员入口关,整体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
坚持赋权扩能,增强基层执法活力。梳理下放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事项85项,根据管理需求,赋予镇(街道)更多执法主体权限资格,同时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制定出台《海门区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南通市海门区规范区级部门职责事项下放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前者对镇街道赋权后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日常规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等做出明确,后者明确要求职责下放部门或原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与承接镇(街道)实现事项无缝衔接,确保基层赋权后能够有效承接,执法依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