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委编办围绕规范赋权事项、厘清职责边界、保障执法力量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规范赋权事项,确保赋权事项“管得好”。根据上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范围,制定出台《徐州市云龙区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街道根据“易发、高需求、易处置”的标准要求,明确政执法赋权事项70项,依托省“四级四同”权力事项清单,检查认领事项是否规范、合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赋权事项下放精准度、处罚办案、街道统筹监管执法机制建设运行、法制审核等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周期性核查研判街道执法能力、实际管理需求、事项下放程度等情况,实现赋权事项“接得住、放得下、管得好”。
二是厘清职责边界,确保基层执法“有权限”。在赋权事项基础上,印发《徐州市云龙区街道职责清单指导目录(试行)》,梳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6个方面73项职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区直部门与街道执法主体和主体责任,有力减少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情况发生。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制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细化完善协作配合的具体方法、路径,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形成“街道‘呼叫’—执法部门移交—基层执法—部门监管”工作链,有效提升监管合力。建立行政执法领域案例推广工作机制,近三年街道累计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600余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同步拓展案源发现渠道,持续扩大各行政执法领域赋权事项在基层覆盖率。
三是保障执法力量,确保基层执法“有人干”。向街道下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2名,用于统筹强化综合执法力量。联合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区直部门下沉人员要素保障机制,明确将下沉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等全部转入所在街道;提高下沉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落实下沉人员与街道人员同等享受工作补贴、交通补贴等待遇,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在评先选优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任用或晋升职级等,实现街道对下沉人员“人、财、物”全要素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