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南通市如东县强化基层执法人员配备、明晰基层执法权力、加大培训保障力度、完善指挥协调机制,不断提升镇(街道)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度。推进县级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制定下沉方案,明确下沉48名执法人员,36名执法辅助人员至镇(街道),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力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城管执法人员(含下沉人员)、不少于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其中洋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10名),并按不低于1:3的比例配备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同时,要求明确1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审核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是加强清单公示,提升执法透明度。按照应放尽放、按需下放、有序下放的原则,在15个镇(街道)相对集中物业、城乡规划、市容环卫、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等方面行政处罚权,结合行政执法评估工作,动态调整乡镇赋权清单,目前共明确一般镇(街道)承担41项行政处罚权;结合镇(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基层管理服务急需的且能有效承接的处罚事项,以县级相关部门为执法主体,委托各镇(街道)行使223项安全生产类和66项绿化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公共事业类等行政处罚权,委托城区街道行使13项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权,着力解决镇(街道)“看得到、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看不到”、执法处置不及时等一系列难题;此外,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粘贴展示、工作手册免费发放等形式,将执法清单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系统培训,提升执法专业度。建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在岗和上岗前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创新培训的手段和途径,邀请司法系统审判专家、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律师行业专业人才开设专题讲座,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会同县司法局,组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派驻跟班学习、邀请现场指导等,增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水平;开展以执法文书制作、信息系统操作、现场模拟执法、法律知识竞赛、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技能竞赛,切实增强培训实用性、操作性。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协调度。建立完善县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围绕基层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避免监管漏洞,通过完善案件移送协调协作机制、案件移送相互抄告制度、执法案件协调会商制度和联络员制度,高效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内部考核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处罚决定报备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执行“免罚轻罚”清单,切实做到公平、无差别执法,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