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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常熟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11-27     稿件来源:    

近年来,苏州常熟市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围绕整体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运行、促进制度模式创新等方面整体发力,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持续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执法服务。

一是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坚持机关做“减法”、一线做“加法”,市级层面整合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的机构,将零星分散的执法职责分领域集中,重点组建市级7支综合执法队伍,切实厘清不同领域之间执法权限的横向关系。镇(街道)层面整合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执法职责,归集“七站八所”及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组建14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片区开展“全科”执法,实现全市各领域、各板块综合执法全覆盖,形成市镇(街道)两级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是推行“协同联动、包容审慎”的执法模式。探索推行“一次上门、全面会诊”执法,全面梳理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多项执法检查“一步到位”,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综合应用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群众、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由“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重管理”向“精服务”转变,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建立“进出有序、精细严实”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和日常考核制度,实行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退出”机制,畅通执法局内部人员进出渠道。全面推进作风纪律、队容风貌建设,紧盯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倒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印发现场执法工作规程及用语指引,从前期准备、过程开展、突发状况应对等环节为现场行政执法提供精细化指导。

四是构筑“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监督体系。创新实践“综合执法+司法行政”融合模式,融合镇司法所、市级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等监督合力,共同参与属地政府行政执法评议和执法机构监督评查,提升执法监督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观察员工作制度,围绕执法监督建言献策、普法宣教,切实为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目录,将权力清单作为日常开展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制度上墙、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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