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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仪征市:强化农业综合执法 护航长江十年禁渔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05-18     稿件来源:    

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扬州仪征市不断充实执法力量,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联防联控,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确保“人”到位。统筹编制资源。在编制资源紧缺的情况下,采用内部调剂的方法,核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参公编制,满足长江岸线平均每1.5公里1名编制的硬性标准。加强人员招录。因参公、改革等因素,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年未招录人员,为切实解决大队在编人员少、执法力量弱的问题,近三年分别安排了4、6、7名参公人员招录计划。提高待遇保障。建立健全一线渔政执法人员立功奖励、水上执勤办案津补贴制度,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合理确定渔政协助巡护人员薪资待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升巡护人员履职积极性。

二是完善“全过程”制度体系,确保“管”到位。厘清职责权限。成立仪征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好禁捕退捕全面工作,公安、交通、市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沿江镇、村承担政策宣传、摸底调查、日常巡查、执法协助等渔政执法辅助工作。加强工作考核。印发《仪征市2022年度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评价细则》,将属地责任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政策宣传引导、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市场清查监管等情况纳入对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制定禁渔执法、禁渔巡查绩效评价体系,将执法办案、立功受奖、遵纪守法、落实执法巡查任务情况纳入对执法人员、禁渔网格员的考核。完善责任追究。对于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妨碍执法人员正常履职办案、为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人员,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动建立“执法有依据、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渔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全方位”巡防体系,确保“禁”到位。健全“人防”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统筹安排不少于20名渔政执法人员,沿江各镇分别明确2-3名事业人员负责禁捕退捕工作,积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退捕渔民等社会力量担任护渔员,构建市、镇、村三级禁捕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技防”水平。市财政投入110万元,对已建成的视频监控进行补盲和智能化提升,实现智能预警、智能识别和智能指挥等功能,并新购置热成像无人机1台,为禁渔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坚强后盾。增加“联防”频次。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抓好重点水域、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坚决铲除非法捕捞产业链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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