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亭湖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优化整合机构,着力破解区级事业单位存在的机构散弱、职能不清、运行不畅、政事不分等问题,切实提升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实现精准“把脉”。一是开展摸底调研。主动到区民政、商务、水利、农业农村、审计、卫健等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收集资料、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事业单位职责及运行情况调研。二是试点部门座谈。召开各试点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了解改革中可能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职能整合、人员分流、职数配备、职称岗位聘任等方面的问题,务必将改革方案周全考量,形成深思熟虑、成熟稳妥的整合优化方案。三是理清存在问题。通过前期分析,厘清涉改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编制分配、职能界定、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逐一形成台帐,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二、以上级精神为指引,明确改革重点。区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牢牢把握中央改革精神,才能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任务有落实。一是政治引领改革方向。把党建工作贯彻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完善落实党在事业单位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牢牢把握改革环节。对事业单位职责定位及功能类别全面分析,在省明确120个事业单位限额的基础上,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该精减的精减、该加强的加强。三是切实践行改革路径。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对区审计、农业农村、水利、民政、商务等5个领域进行部门内事业单位的优化整合,根据工作职能和发展定位,重新规范机构名称。
三、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破除机构积弊。一是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着力破解政事不清、事企不分等堵点。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将12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机构纳入党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在各部门机构改革转隶方案中,进一步明确涉改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将16家行政执法机构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除涉改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机构外,改革前名称“委、办、局”和“公司”单位12家,予以更名,并相应调整职责;对使用“公司”称谓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牌子,限期办理注销。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着力破解机构散弱、职能不清等痛点。整合交通、新闻媒体等领域事业机构,组建区融媒体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等科级事业单位;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住建、交通、文化等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4支执法队伍;整合区审计、农业农村、水利、民政、商务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建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商务综合服务中心,重新明确主要职责。三是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着力破解资源分布不均,机构运行不畅等难点。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对5个试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将精简的编制向社会民生事业方面倾斜,进一步发挥编制资源合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