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实现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健康高质量发展,仪征市委编办全流程精细化督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三定”规定。
前期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口径标准“零偏差”。一是统一政策口径。按照《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强化基础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参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结合仪征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经与教育部门多次沟通对接,联合教育工委研究印发《关于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意见》,分学段科学合理确定行政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设置口径。二是强化党的引领。在确定行政领导职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仪征市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9家设置党委、党总支的学校配置了党组织书记,35家设置党支部的学校配置了专职副书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精绘“施工图”。分学段制作《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一览表》,包含单位名称、机构规格、编制数、学生数、班级数、党组织设置情况、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等具体情况,与教育局反复沟通对接,严格对照《设置意见》,确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既提前锁定“三定”规定核心内容,也为“三定”规定审核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审核效率。
中期加强指导审核,确保工作推进“零时差”。一是精制参考模板。分学段制定“三定”规定模板,明确制定依据、机构性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内容相关表述,明确学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为开展“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加强研究指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第一时间解决“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及时通过教育局反馈给中小学、幼儿园,针对个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研究解决并反馈答复,提高工作开展的时效性。三是逐层严格审核。仪征市教育局在集中报送“三定”规定初稿至编办前,逐项逐条审核,着重把关内设机构职责表述,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小学、幼儿园反馈解决。仪征市委编办经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室务会终审三轮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经反馈确认、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后,完成全市67家中小学、幼儿园“三定”规定的印发工作。
后期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规定落实“零落差”。一是与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结合。延伸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外延,强化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对照更新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台账,核查中小学、幼儿园“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变动,需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不得擅自调整。二是与法人年报公示工作结合。在审核法人年度报告材料时,着重对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审核,同时通过年报补充信息表了解领导配备、人员构成等情况,及时发现是否存在违反“三定”规定的情形,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三是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将法人年报中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幼儿园作为重点对象,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