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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年禁渔”要求 强化机构编制保障 助力全市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1-04-13     稿件来源: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委编办批复了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常州市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强化了机构编制保障,提升了农业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禁捕执法合力。在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挂“常州市渔政监督执法支队”牌子,负责牵头全市长江禁捕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违法偷捕行为,形成了水上严防死守、岸上严查重处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各类长江禁渔执法巡查1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48余人次,清理非法渔具1000余具,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22起(行政处罚案件72起,刑事案件50起),其中“赵和平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获评“2020年全国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二是落实标准编制标准。根据“按标配备、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统筹增加人员编制,按照长江岸线平均1.5公里1名编制的标准配备渔政执法人员,常州市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沿江区(新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配备均高于省定的标准。阶段性增核市支队和新北区大队单位副职1名,专职开展禁捕执法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同时,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从市本级划转3名事业编制至新北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专门用于加强渔政执法工作。

三是创新禁捕执法机制。为高效实施“十年禁渔”, 发挥好“技防+人防”的最佳组合,创新建设禁捕退捕信息化防控平台,突出“152”防控模式,融视频监控、联合执法、指挥调度以及综合管理为一体,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时段”防控。通过广告监测平台对网络广告中含有“长江”、“江鲜”、“野生”等字样进行监测,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8683家,其中监测电商平台63个,排查广告线索9563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93条。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其中,查处的违法销售长江白鱼案入选江苏省发布的“长江禁渔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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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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