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泰州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护航青少年心理健康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2-04     稿件来源:泰州市委编办    

近年来,泰州市立足构建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协同教育机制,聚焦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诸多关键要素、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系统强化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近期,泰州市委编办会同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泰州市中小学心理教师配备标准,拓宽配备渠道,丰富配备方式。通知印发以来,全市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专职心理教师配备率上升到72%,专职心理教师的配备比例大幅提升。

一是多角度明确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的标准条件。确定中小学心理教师配备下限,结合国家、省文件要求及我市中小学实际情况,将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标准明确为:全市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统一中小学心理教师配备标准,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师生比1:500增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确定配备使用的上限。明确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资质条件,规定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应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证,或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等。

二是多途径加大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选配力度。加大心理教师补充力度,合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计划,及时补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缺口。在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发放过程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招聘心理教师,2023年市本级2批教师招聘合计招聘心理教师3名。拓宽心理教师来源渠道,有序安排具有心理健康教育资质的教师跨校交流,合理安排具有资质或培训合格的教师转岗、兼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将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等政策纳入督导考评,提升心理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整合医疗机构、学校及社会第三方机构力量,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方式,多渠道配置学校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三是多维度构建各方协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由教育、卫健、机构编制等部门协同推动构建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构建协调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鼓励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与学校开展“医校”协同,医院先后与7所学校签订医校合作协议,面向学生、家长、老师等开展心理健康讲座21场,惠及2.8万人次,构建“医校”协同咨询诊疗服务机制。同时,市委编办周转20名事业编制,用于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引精神专科医生,推动其开设儿童心理门诊、儿童康复中心、儿童精神科病房,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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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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