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助推学前教育扩容提质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06-15     稿件来源:    

为持续强化对学前教育领域的机构编制资源支持,满足用人需求,通州区委编办创新编制供给方式,在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开展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试点,建立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备案管理+购买服务”相结合的人员保障方式,助力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试点范围,推动保障急需、有序实施。随着学龄前儿童人数快速增长、运盐河幼儿园等13所公办幼儿园陆续投入,现有编制总量难以保障学前教育用人需求,学前教育师资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在公办幼儿园开展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势在必行。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现有9所局直幼儿园试点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通过补充备案制教师,探索解决当前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配备短板。依托实幼、通幼两大学前教育集团,推动局直园现有事业编制教师有序转隶分流,实现学前教育整体师资队伍力量补充、结构优化。

二是明确总量标准,推动一次核定、分步实施。结合学前教育特点,立足地区实际,按照公办幼儿园的设计满轨办学规模,以“每班配备2名教师、每园配备4名管理人员”的标准,核定试点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人员总量由原核定的事业编制与备案制教师员额组成,同时按每班1名的标准配备保育员,全面保障用人需求。为纳入试点的9所局直幼儿园核定人员总量306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和备案制人员配备比例约6∶4。坚持先批后用、从严控制,每年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学实际需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学前教育各类人员补充计划。

三是明确配套政策,推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出台《通州区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幼儿园备案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招聘程序、备案管理、工资待遇等内容,根据“统一标准、保障待遇、能进能出、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与财政经费、岗位设置、社会保障等的政策衔接,对备案制教师实行用工合同化、岗位聘用化、工资标准化、社保企业化管理,系统构建备案制管理全链条。强化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从备案制教师员额的审核报批、招聘管理到人员经费保障的协作机制,首批30名备案制教师补充计划正在招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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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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