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编办坚持以用编前置审核为抓手,严格执行用编计划管理制度,推动该市机关事业单位依计划用编,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一、制度筑基,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市委编办联合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印发《徐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规范》,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用编计划工作管理规则、审批流程及职责分工,为行政事业单位用编工作提供指导。
二、协同把关,严控人员入编关口。坚持“用编审核前置”原则,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编办提供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办理录(聘)用、调动、政策性安置等新增人员手续。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进人及任职审批、工资审核、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办理人员经费核拨手续,形成“多部门联动、全流程把关”的闭环机制,从源头杜绝超编进人。
三、市县同频,确保政策执行统一。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市委编办下达的年度用编计划限额内使用编制,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补充人员,严禁自行调剂使用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单位的用编计划,通过“限额管控+动态监测”,确保全市用编管理标准统一、步调一致。
四、精准配置,靶向投放重点领域。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先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用编需求,促进优质服务资源普惠共享。创新设立“高层次人才编制池”,服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激发科研机构和人员创新活力。
五、数字赋能,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市委编办开发新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该系统将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充分嵌入各项用编业务流程,创新应用以“用编计划”关联“新增人员”的系统架构,通过技术手段保障“无计划不入编”落地生根,推动管理效能迭代升级。
六、长效监督,严明用编工作纪律。将用编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年度重要事项报告、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等重点工作,同时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全程跟踪问效,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