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泰州市出台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职责清单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02-09     稿件来源:泰州市委编办    

近日,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泰州市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职责清单》,在省内率先明确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承担的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职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制度治编、依规治编。

精心梳理十项清单。《清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党内法规,从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两个方面,全面梳理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履行的十项机构编制相关职责,涵盖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监督,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自评,加强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教育和学习等内容。

精准补齐履职短板。《清单》的出台,为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构编制职责提供了明确规范,精准解决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面对机构编制工作“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这既是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政治要求,也是对其职责的强化,有利于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

精细织就制度网络。《清单》不仅列出了具体的职责条目,还逐条注明设定的依据文本;不仅遵循上级党内法规,还配套衔接《泰州市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泰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泰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地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体系,为加强新时代地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法治性、长期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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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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