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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梁溪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2-11-03     稿件来源:    

作为全省首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区之一,近年来,梁溪区紧紧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动区级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进一步整合了执法力量,理顺了执法机制,提升了执法效率,打造出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梁溪样板”。

在权责划分上,梳理编制了区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逐步厘清管理与执法界限,明确职能部门只移交执法权,不移交监管权,日常监管包括投诉接处仍由职能部门负责。在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同时不弱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执法衔接上,建立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和执法案件移交制度。定期做好执法事项的动态调整对接、执法案件的移送等工作,实现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在明确分工前提下的无缝衔接。针对住建领域处罚事项多,案件相对复杂的情况,开发了住建与城管执法联动平台,实现违法线索的在线移送、流转,全方位提高了案件移交办理的高效化、规范化、可溯化水平。在法制保障上,建立人员培训和案件审核制度。组织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交叉培训,做到监管人员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双方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建立办案部门初审、司法部门复审的案件审核机制及“两周一次”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会办机制,探索“律师驻队”执法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降低法律风险,提升执法效能。

结合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2021年首批下放各街道行政处罚权力事项52项,包含城管领域38项和住建领域14项,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以住建领域为例,改革前,由于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该领域办案数较少;改革后,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案件近百起,处罚金额140余万元,案件类型涉及房屋安全、房屋中介管理、招投标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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