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持续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5-05-30     稿件来源:    

海安市委编办着眼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治理高效化目标,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打造协同执法“一盘棋”。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市级重点领域执法队伍和执法资源,撤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6支专业执法队伍,高标准推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7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台《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指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事件响应、处置及考核机制,破除部门协同壁垒。依托市镇现代化指挥平台,构建“市镇村网格”四级联动体系,实现基层执法问题跨层级、跨部门快速研判与联合处置。建立市镇合法性联合审查机制,细化协同规则,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评议,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夯实执法队伍“硬支撑”。按标准配强基层执法力量,乡镇按“城管执法在编6人、安监执法在编7人、城管辅助执法人员18人”标准配备执法人员,市级层面先后下沉6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核增130名政府购买服务限额至乡镇,明确实行执法编制专编专用,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力量需求。按计划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聚焦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执法技能、执法监督等,制定集训轮训计划,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以规范管理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拧紧执法规范“安全阀”。实施精准赋权,结合编制镇街履职事项清单,动态优化赋权事项,上收非高频执法及专业门槛较高、基层难以承接的事项,同步梳理编制最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套调整相关运行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动基层执法责任精准落地、工作无缝衔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对照《南通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四项规范》,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与全链条指导,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标准等实务指南,为基层提供全周期技术支撑。通过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确保赋权事项监管不缺位、执法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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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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