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常熟市以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有利契机和重点突破,聚焦机构、职能、人员三个重点方面,全力推动重心下沉、力量下沉、资源下沉,着力打造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持续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推动组织架构简约精干。科学设置职能机构。坚持大抓基层导向,持续优化体制机制,构建简约高效的组织架构。根据各镇(街)事务特点和履职需要,科学谋划全市镇(街)机构设置调整方案,整合基层党政职责,优化设置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法治、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等机构,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有序整合事业单位。规范镇属事业单位设置,除教育、基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外,结合近两轮改革,分别精简镇(街)事业单位70家与39家。整合设置各镇(街)综合服务中心,推动人员统筹使用,力量优化调整。严格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在准确把握议事协调机构范畴的基础上,组织各镇(街)全面开展梳理自查,形成议事协调机构情况台账,确保摸清存量底数。明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相关职能回归相应职能机构,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是优化职能运行,推动行权用权规范科学。精准放权赋权。坚持“适用实用,能接尽接”原则,综合考量镇(街)人口规模、经济发达程度、承接能力等因素,分批次将市级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至镇(街)行使,有效缓解基层“看得到管不了”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赋权事项执行情况跟踪监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将基层使用频率低、技术难度大的事项有序回收,新增下放住建、水务领域部分处罚事项及城管领域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审批事项,形成城区街道157项和其他镇(街)322项的处罚事项统一版本,以及经济发达镇40项和其他镇(街)26项的审批事项统一版本,确保权责一致、权能匹配。健全清单体系。以“法定+赋权”为基础,按照“一镇(街道)一清单”模式编制权力清单,逐项列明权力事项,推进依法依规履职。探索建立“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事项清单,明确具体事项责任分工,进一步厘清市镇(街)两级职责边界,有效制约市级部门“压力转嫁”的行为。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工作力量整合融合。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坚持“减上补下”,持续加大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结合改革与专项工作需要,累计为各镇(街)增加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318名,同步下沉事业人员239人、参公人员269人,调剂下沉编外人员400余人,有效夯实工作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规范各类人员管理。联合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打造行政、事业人员“统筹使用、分类管理”格局,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出台“1+3+X”编外人员管理系列文件,实现编外用工管理“市镇村三级”全覆盖。建立编外用人规范管理会商制度,全面加强对各类人员的规范管理。推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将各镇(街)水利站、动防站调整为属地政府领导,相关人员纳入镇(街)统一管理考核,职能融合至镇(街)农村工作部门统一行使。将公安派出所、资规分局、市监分局等基层站所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体系,赋予基层在指挥协调、人事建议、考核管理上更多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