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如皋市委编办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通过完善“两清单一制度”,推动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新格局。
管好“口粮田”,动态调整镇(街道)权力清单。建立完善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如皋市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清单(2023年)》,全面梳理职能上收、下放等调整情况,调整全部14个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同时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三方面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层治理体系。
清理“责任状”,编制完善属地管理责任清单。根据《南通市镇(街道)职责规定》,编制完善《如皋市镇(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2023年)》和《如皋市长江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2023年)》,其中长江镇201项、其他镇171项,作为镇(街道)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的基层管理体制。
守好“出入关”,制定实施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根据《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下放的若干规定》,研究起草《如皋市镇(街道)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草案)》,要求论证职责准入事项的合理性、协同性和配套性,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落得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从而助力镇(街道)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促进镇(街道)职能转变、减轻镇(街道)行政负担。